中国国家种质资源库(国家种质资源库招聘)
1. 国家种质资源库招聘
种质资源是指选育新品种的基础材料,包括各种植物的栽培种、野生种的繁殖材料以及利用上述繁殖材料人工创造的各种植物的遗传材料。
2. 国家种质资源平台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围绕“两大目标”、遵循“五点原则”、聚焦“八大任务”、开展“四大行动”、实施“六大工程”、强化“四大保障”,描述了广东省农业技术发展的新未来。
根据《规划》,到2025年,全省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农技推广队伍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标志的农业科技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农业科技强省。
五项原则两大目标指明方向
过去五年间,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农业技术推广支撑精准扶贫成效显著、农业技术推广合作交流范围更加广泛。
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全省培训基层农业技术人员1.7万余人次,培育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1000余人。选定省级高素质农民培育示范基地413家,通过就地培养、吸引提升等方式累计分层分类培训并认定高素质农民8.63万人,其中农业经理人6000余人。通过多种活动培育出一大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骨干人才、“双师型”推广人才、农业技能人才及高素质农民等。
“十四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影响逐步加深,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应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空间、新布局加快形成,将对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一轮创新驱动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面临的发展环境更加有利。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围绕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工作,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强化一主多元农业技术服务能力,以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新营销、新农人“六新”为核心,科技赋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建设,重点对接全省100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驿站和1127个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开展技术服务,着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坚持目标导向,坚持一主多元,坚持全产业链服务,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有序推进。
在一主多元方面,广东将以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为主体,围绕主责主业做好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的谋篇布局,持续强化和发挥“1+51+100+10000”新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作用,主动融合涉农科研院校、企业、协会社团、媒体等社会力量,以全产业链为平台,优化资源配置,实施“政府主导,市场驱动”的“1+N”农业技术服务模式。
预计到2025年,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主要畜牧品种良种覆盖率达85%,主要水产品种良种覆盖率达90%,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基本全覆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5%。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不断健全,农技推广队伍和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专业化社会化科技服务组织不断壮大,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展望2035年,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标志的农业科技现代化基本实现,基本建成农业科技强省。
六大体系八大任务点出思路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广东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第一个五年。“三农”工作将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持续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
《规划》指出,广东将充分发挥中心人才与技术优势,组织四级推广机构,联合科研院所,积极推进政产学研推一体化进程,坚持种养加并举,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其中包括:制订推广体系年度发展规划;导市县镇三级推广体系建设;提升推广队伍素质与能力建设;提升推广队伍素质与能力建设;开展农技服务乡村行系列活动;加强品种结构调整与试验示范;总结经验提炼成果推广应用。
据悉,“十四五”期间,广东将发挥全省农业技术推广系统人才、技术、制度优势和“主力军”作用,由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省市县镇四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站)联动。计划用3年创建1000个小分队,基本形成1个总队、20个支队(深圳除外)100个大队、1000个小分队的1+20+100+1000农技推广服务乡村行专项行动队伍。
为配合体系建设,确保到2025年、2035年两大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广东提出了八大任务:重点培育一批星级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打造一批优秀农技推广驿站,助推一批富民兴村产业发展,推广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开展一系列农技乡村行活动,发展一批农技推广服务超市,建设一批数字农业示范窗口。
“十四五”期间,广东围绕全省数字农业发展要求,加强数字农技建设,推进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数字化,不断完善“云展厅”、“云课堂”等平台建设。以世界数字农业大会、广东种业大会、广东水产种业产业大会等举行为契机,打造一批国际数字农业示范窗口。
结合天河区智慧农业公园建设,开展柯木塱总部基地智能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工程,形成数字化智慧公园、数字农田、数字果茶药园、智能化温室等示范窗口。进一步完善渔业高科技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育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成为支撑广东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高科技平台。加强智能化农机示范,与信息化、数字化技术与农机生产应用相融合,打造“客厅里”的农业机械作业示范窗口。
四大行动六大工程落到实处
针对重点任务,广东部署了四大行动和六大工程。其中,推进实施关键技术创新行动位于四大行动首位。
该行动指出,要聚焦生物育种、数字农业、功能食品、先进农机装备、绿色农药等领域建设10个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搭建一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孵化服务平台,支持一批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攻关,培育一批成长型、领军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全省农业和农技推广大数据平台,形成全省农业技术推广“一张网”,做到精准农技服务。
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出,“十四五”期间,广东加强品种结构调整与试验示范,开展“广东农技服务乡村行”活动,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五年培养10万名高素质新型职业农民。同时,以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驿站为依托,积极参与到省农产品“12221”市场体系建设中来,为产业园建设及数字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和技术指导。
此外,广东将在全省主产区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集成示范推广,集成示范推广技术不少于10项,推广面积不少于100万亩;创建万亩精品园区、千亩标准化基地和百亩示范片联动一体的热带亚热带水果优势产区;遴选推介30个以上具备“种、养、加、销”一体化产业发展形态、20个以上集“美食餐饮、休闲观光、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区(基地);创建50个大田精准作业、丘陵山区果菜茶药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10个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农场。
在农业技术推广美丽乡村提升行动中,广东将开展畜禽粪污肥料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治理。
预计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成30家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1000家省级标准化示范场(小区)和100家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基本全覆盖。出台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开展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实施尾水达标排放工程,建立一批尾水集中处理示范基地,规模养殖场尾水处理装备设施配套率达到80%以上。
当前,在国际复杂大环境下,稳粮保供任务依然艰巨。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这条底线,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对于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有着重要意义。
围绕种业发展、数字农业技术发展、畜牧水产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广东提出了四大工程,即:现代种业质量提升及新品种推广工程、数字农业技术集成提升工程、水产绿色养殖转型升级工程、现代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工程。
在“十四五”期间,广东将组织开展新一轮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持续开展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种质资源调查和系统性收集,全面摸清全省种质资源种类、数量、分布和主要性状等,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同时,构建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体系,做好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做好良种保存复壮与推广。
在数字农业技术集成提升工程上,广东将重点加强数字农业交流合作与技术推广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云展厅”、“云课堂”等平台建设,打造线上永不落幕的农业技术推广平台,每年度上线农业技术不少10项,培训课程50场,线上覆盖人群不少于20000人
3. 国家种质资源库招聘公示
至此,国家库保存种质资源数量处于世界第一。同时,国家资源圃保存种质数达到3.8万份,国家拥有种质资源总数达到37万份。这一数量仅次于美国贮存的55。5万份种质资源,位居世界第二。
国家种质资源库还收集、抢救了三峡、赣南、粤北等开发区的一批珍稀、濒危、优异种质和近缘野生植物。 三峡库区濒临灭绝的八棱丝瓜、具重要开发价值的紫色爆裂玉米和白色苏麻等一批珍稀古老种质,都安全地保存在了国家库里。
中国国家种质资源库保存的数量及其多样性为作物育种和生产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中国科研人员通过鉴定、筛选,已创新出一批优异种质,在育种上发挥重要作用。
4. 国家种质资源库招聘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保
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植物的保护、发展和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保护的野生植物,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
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药用野生植物和城市园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野生植物的保护,同时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第三条国家对野生植物资源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野生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野生植物科学研究、野生植物的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
在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培育利用和宣传教育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开展保护野生植物的宣传教育,普及野生植物知识,提高公民保护野生植物的意识。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行政部门负责城市园林、风景名胜区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全国野生植物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和监督。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有关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野生植物管理工作的部门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规定。
第二章野生植物保护
第九条国家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采集野生植物或者破坏其生长环境。
第十条野生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
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环境保护、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保护的野生植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第十一条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域,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自然保护区;在其他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或者设立保护标志。
禁止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点的保护设施和保护标志。
第十二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的影响,并采取措施,维护和改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条件。
由于环境影响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造成危害时,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建设项目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生长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必须对此作出评价;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征求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四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生长受到威胁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当采取拯救措施,保护或者恢复其生长环境,必要时应当建立繁育基地、种质资源库或者采取迁地保护措施。
第三章野生植物管理
第十五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建立资源档案。
第十六条禁止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采集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内的国家一级或者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须先征得城市园林或者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同意,分别依照前两款的规定申请采集证。
采集珍贵野生树木或者林区内、草原上的野生植物的,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规定办理。
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发放采集证后,应当抄送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采集证的格式由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
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报告批准采集的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
权的机构。
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
的机构批准。
第十九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经营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的,必须经进出口者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标签查验放行
。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有关野生植物进出口的资料抄送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禁止出口未定名的或者新发现并有重要价值的野生植
物。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不得在中8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必须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
其审核后,报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直接向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的,国务院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有
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未取得采集证或者未按照采集证的规定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有采集证的,并可以吊销采集证。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没收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非法进出口野生植物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
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采集、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依照本条例规定没收的实物,由作出没收决定的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植物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条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第三十二条本条例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5. 农业种质资源库
国家作物种质库,简称国家种质库。是全国作物种质资源长期保存中心,也是全国作物种质资源保存研究中心。负责全国作物种质资源的长期保存,以及粮食作物种质资源的中期保存与分发。
该库在美国洛克菲勒基金会和国际植物遗传资源委员会的部分资助下,于1986年10月在中国农业科学院落成。
6. 中国种业招聘信息网
1、招聘职位:管理培训生(Management Trainee Program)
管理培训生项目(MTP)是公司“金种子工程”人才梯队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金杯电工未来发展所需的综合型管理人才及专家型技术人才。它是通过基层轮岗模式(1-2年)、导师培养体制,使培训生们全面了解公司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同时针对培训生们不同阶段的职业特点,提供不同的课程,不断提升其个人能力、职业素养和工作态度,培养符合企业长期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才。
2、招聘需求明细:技术类:30人,电线电缆工程、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等专业。管理类:15人,财务、企管、工商管理、物流、人力、信息等专业以及其他理工专业的潜力生。营销类:15人,专业不限。生产类:5人,与技术类专业背景一致、工业工程等。
7. 种质资源库和种质资源圃
海南大学农学院是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农学院和原海南大学生命科学与农学院合并而成,有近50年的办学历史,办学成果显著,培养了大批的农业科技人才。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16名 其中专任教师76名。学院有教授14名,副教授22名,讲师46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8名,具有硕士学位教师40名。有博士生导师10名,硕士生导师30名。学院有本科生1623名、硕士研究生431名、博士研究生62名,共计2156名。
学院设有农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农业资源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草业科学7个本科专业。
农学院具有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齐全的办学层次。学院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实验室(海南省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实验室),1个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作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予权、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授予权,下设作物遗传育种等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授予权。拥有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
优势学科为主要基础申报的“海南省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获批,这是我院取得的又一项重大成果。学院有10多个实验室,使用面积5700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000多万元。建立了320多亩的教学科研基地,内有热带植物种质资源圃、花圃、果园、组织培养工厂、大型教学实习苗圃等,为教学、科研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条件。
8. 国家种质资源圃
世界第二大芒果生产国,品种资源丰富,种植区域广泛。2020年广西芒果鲜果产值达51亿元,产业规模全国第一,“十三五”期间已有25.23万农民通过芒果告别了贫困。
有关人士介绍,2020年广西芒果种植面积154万亩,产量80万吨,鲜果产值51亿元,占全国30%左右,广西近40万户160万人从事芒果及其相关产业。当前广西已建成3个大型芒果交易市场,引进顺丰、金晋物流企业建设大型仓储,建成1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个国家级种质资源圃、6个自治区级芒果科研平台,科技支撑力量充足。广西芒果已形成了包括种苗繁育、种植生产、技术服务、市场流通、产品粗深加工、休闲旅游等各环节的产业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