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下花卉种苗(林下种养殖)
1. 林下种养殖
可以养草鸡,鹅,鸭子。因为这些禽类都吃草,省人工省除草剂,粪便可以当有机肥。而且草鸡蛋,鸭蛋,鹅蛋也是一块不小的收益。在我们这鹅蛋能卖到5块钱一个,现在普通鸡蛋都已经6元一斤,草鸡蛋的价格更是高的离谱。
2. 林下种养殖调研报告
@avg小罗
:1(养殖羊):近几年来,羊肉价格始终处于攀升的态势,羊绒、羊毛也有稳定的市场需求,羊的养殖未来发展空间广阔;从肉羊养殖前景来说,1、羊肉成为一种理想、安全的肉类替代品,羊肉的消费量和出口量呈直线上升趋势。2、羊肉价格稳定,市场平稳。从近10年的养殖市场分析看,猪、鸡等的行情均不稳定,价格经常大起大落,而羊的销路看好。由于肉羊繁殖相对缓慢,数量的增加与市场需求增大处于动态平衡状态,使之成为广大农民投资小,效益稳的养殖项目。3、羊肉产量的下降,消费量的增加,导致羊肉市场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2:(养殖驴): 驴全身都是宝,开发利用价值大,驴皮、驴肉具有很高的医药价值和蛋白营养,近年驴产品不断开发成功,农业部已将商品驴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列入2011年扶植发展项目。未来养驴有极大的市场发展空间。优势是:驴肉细嫩味美,营养高,素有〃天上龙肉,地上驴肉〃的美称,市场价格高。养驴成本低,易繁殖,好管理;投入少,见效快。驴皮是加工中成药阿胶的主要原料,售价高,药厂大量收购,供不应求。
(牛羊驴草料):牛羊驴吃的是草、秸秆(玉米秸、稻草、小麦秸、豆秸、花生滕、地瓜秧)农作物下脚料,而这些又是牛羊最好的饲料,养殖等于用草来换肉,用废弃的秸秆换钱。政府提倡、地方支持,因此养殖业是发展农村经济,引导农民致富的捷径。我们是一个开放性的平台,是一个成就梦想的地方,我们真诚欢迎您来山东做客,一起共创辉煌。只要您具有“天生我才必有用”的不堕之志,“头脑就是银行,胆略决定天下”的创业精神和对当地自然资料、市场行情的了解,做到“知彼知已”定能“百战不殆”。
农村山区种什么呢?药材。
百草为药,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重要还是西药,几乎都来源于植物药材,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病的药材、保健的药材都逐渐开始融入人们的生活。于是,大量种植成为市场的急迫需求。
山区适合种植什么药材。
为什么要选择在山区种植药材?
行业中,有一种说法“好药出自高山”,许多人疑惑为什么,下面,小编向大家说明一下。
高山地区气温相对较低,空气、环境湿度较高,土壤中有机质含量较高,另外,紫外光强,直射光较弱,是适合药材生长的优佳环境。所以,药材的药用价值比较高,能够为药材商带来更多的利润。
山区适合种植什么药材?
诸如上述的环境条件,山区适合种植大部分的根茎类药材,通常,在高山区,都为名贵药材,在低山区多为一些基础性药材。
山区适合种植什么药材?不同的地域,不同的坡向、不同的地块,搜会对种植药材的品种产生影响。并且由于山区的海拔差距大,所以即使是在同一山区的差别也很大。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情况。
适合在海拔千米以上种植的药材
环境:海拔千米以上,温度较低,气压低,太阳光照大,紫外线强。
适合种植的药材:款冬花、党参、川乌、牛膝、川芎、独活、云木香、柴胡、桔梗、黄连和天麻等。
适合在海拔千米以下的二高山种植的药材
环境:气温相对适宜,空气较为湿润,直射光弱,紫外线较强。
适合种植的药材:金银花、留兰香、柴胡、桔梗、太子参、白芷、白芍药、牡丹皮等。
适合在低山种植的药材
环境:低山幅员辽阔,温暖湿润。
适合种植的药材:牛蒡子、瓜蒌、板蓝根、决明子和旱半夏。
山区适合种植什么药材?大家应该都已经知道了吧。在最后,小编想要说的是,虽然如今药材种植很吃香,但是这是离不开完善的计划与辛勤的工作的。所以,小编希望,希望通过上述的推荐,创业者们都能够根据自己土地条件因地制宜选好品种,做好种植的各项工作。因为只有这样,成功才会属于你。
3. 林下种养殖图片
林下养殖可以在林下建棚,只要不破坏林木和山体结构。
林地养殖以鸡鸭为主,家禽天敌多,晚上应赶进笼舍。野外有很多捕食者,家禽在野外露宿有丢失的风险。建棚子有利于保障家禽安全,也有利于喂养。可以将棚子建在林地边缘,这样更利于棚子采光和消毒。
4. 林下种养殖设施用地政策有哪些
发展林下经济及必要的道路、通信、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允许使用林地。涉及林地转化为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审批手续。
林下经济是一种经济产业形式,分为狭义和广义的林下经济。狭义的林下经济是指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优势,开展林下种植、养殖的复合生产经营活动。广义的林下经济是指以生态学、经济学和系统工程为基本理论,借助林地的生态环境及景观资源,开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多种项目的复合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实现相关产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调发展。
5. 林下种养殖基地
黑龙江森工林区可以搞养殖种地呀。
那不就是林下经济吗?
在林子里养点鸭子鹅来的不都挺好吗?
在那种点小菜也是可以的呀。还可以种点玉米,黄豆,小麦。饭豆子,豆角,土豆子,大白菜,大萝卜。
柿子,黄瓜,青椒。胡萝卜大头菜。小菠菜小白菜。
还可以没事上山上采点山野菜那大园子菜更好啊,还没有污染。
6. 林下种养殖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本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科学有序推进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保护现有红树林,科学开展红树林生态修复,扩大红树林面积,提高生物多样性,整体改善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不断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整体保护。突出红树林生态功能,全面加强保护,维护红树林生境连通性和生物多样性,对红树林生态系统实施整体保护。
2.尊重自然,科学修复。遵循红树林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科学评估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采用自然恢复和适度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生态修复,优先选用本地树种。
3.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针对各地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突出问题,明确不同区域政策要求,优先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开展修复,逐步扩大到其他适宜恢复区域。
4.分级负责,多方参与。按照事权划分,明确各部门在红树林保护修复方面的职责分工,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激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红树林保护和修复。
(三)行动目标
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建设,逐步完成自然保护地内的养殖塘等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的清退,恢复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在适宜恢复区域营造红树林,在退化区域实施抚育和提质改造,扩大红树林面积,提升红树林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二 重点行动
行动一:实施红树林整体保护
——优先保护红树林生态系统。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按照应划尽划、应保尽保的要求,依据相关基础性调查及科学评估成果,将红树林相关自然保护地,以及自然保护地外的红树林、红树林适宜恢复区域,全部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严格红树林地用途管制。从严管控涉及红树林的人为活动,红树林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可在有效实施用途管制、不影响红树林生态系统功能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林下科普体验、生态旅游以及生态养殖,经依法批准进行的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等活动。除国家重大项目外,禁止占用红树林地;确需占用的,应开展不可避让性论证,按《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规定报批。禁止在湿地内非法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或者以其他方式毁坏红树林。红树林人工种植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因科学研究、医药或者更新、改造、抚育等需要移植、采伐、采摘红树林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
责任单位:沿海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二: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
——调整优化和新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函〔2020〕7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红树林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将养殖塘区域调出保护区范围的要求,完成漳江口、九龙江河口、泉州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的优化调整;推进新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鸟、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一批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地。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有序清退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对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和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九龙江口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违法养殖塘依法予以清退;对现有的合法养殖塘,到期后不得再续期;对未到期的鼓励提前退出,给予合理补偿。清退后要对原养殖塘区域进行必要的修复改造,为营造红树林提供条件。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按照自然保护地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基层红树林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和专业人员培养,改善红树林保护管理、监测和宣教等基础设施和装备能力。一是加强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建设,重点加强福清兴化湾湿地水禽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二是加强龙海九龙江口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三是加强环三都澳湿地水禽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三:强化红树林生态修复的规划指导
——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规划。贯彻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工作方案》等,抓紧制定《福建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2021-2025年)》,继续落实《福建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2016-2025年)》,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湿地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将全省至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和修复红树林550公顷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相关设区市和县级单位为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应组织编制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年度造林具体任务和实施地块,提出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明确实施区域和项目,制订保护、营造、修复、管护等技术措施,落实资金来源和保障措施。各市、县编制的红树林保护修复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备案。
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沿海各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
——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实施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和废弃地修复。加强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兴化湾、闽江河口、环三都澳湿地水禽等自然保护地建设,通过配备和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保护地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巡护监测、科普宣教等设施建设,强化对保护地内红树林的保护管理,开展红树林保护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红树林保护意识。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四: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
——科学营造红树林。到2025年,营造红树林675公顷。在红树林资源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论证、合理确定红树林适宜恢复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通过湿地生态效益补偿、租赁等退养措施,对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实施清退,在此基础上,优先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坚持宜林尽林,优先选用本地红树物种,扩大红树林面积。推进红树林自然保护地内养殖塘等人工设施清退,计划退养还湿40公顷,保障红树林造林用地需要;其中,2021年完成清退20公顷,2022年完成清退2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修复现有红树林。统筹开展现有红树林生态系统中林地、潮沟、林外光滩、浅水水域等区域的修复,特别是对人工纯林、有害生物入侵、生境退化的红树林等进行抚育,采取树种改造、有害生物清除、潮沟和光滩恢复等措施,对红树林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提高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修复现有红树林550公顷。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加强后期管护。各地要对新营造的红树林采取严格的保育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落实管护责任,对成活率不达标或分布不均的地块进行补植。根据红树林生长规律,定期对红树林营造质量及成效进行评价。营造一年后,对其成活率、生长情况等进行评价;营造三年后,对其保存面积、林分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落实后续保护修复措施。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防控有害生物。各地要组织开展红树林生态系统外来有害生物、本土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重点加强对互花米草、广州小斑螟(海榄雌瘤斑螟)、桐花树毛颚小卷蛾、丽绿刺蛾、考氏白盾蚧、盘多毛孢菌、鱼藤、藤壶等有害生物的监测,建立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及风险管控机制。采取物理、化学、生物措施有效治理互花米草,遏制滩涂被有害植物侵占。加强红树林幼苗管护,采用苏云金杆菌、白僵菌、绿僵菌等生物防治手段开展防治,防止有害生物成灾危害。加强检疫执法,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保障红树林种苗供应。依据红树林生态修复任务规划,加强红树林苗木供求预测分析,推进红树林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按照急用为先的原则,在现有红树林保护区域内,科学划定专用采种园,确保当前红树林各类树种的种苗供应。依托漳江口、九龙江口、泉州湾、罗源湾、环三都澳等自然保护地红树林,建立红树林种质资源收集区、良种优苗繁育区、苗木生产基地,保障红树林造林与修复种苗供给。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
行动五:强化红树林科技支撑
——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科技攻关。争取将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列入有关地方科技攻关项目予以重点支持,组织有关科研部门开展本省主要红树林树种(秋茄、木榄、桐花树、白骨壤等)苗木繁殖、优良品种选育、引种实验、栽培抚育、病虫害防治、珍稀物种保护、有害物种防控、结构单一人工林与退化次生林提质改造、红树林减灾功能等重要课题的研究和技术攻关,加强现有技术集成与推广应用,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基础设施和标准体系。依托国家批准我省建设的泉州湾和闽江河口2处湿地生态系统定位监测站和漳江口红树林保护区监测站,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进一步强化各监测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研监测设施设备。加强与厦门大学、国家海洋三所、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林科院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建设一批红树林生态定位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示范基地,不断完善全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研究的基础设施,提高我省红树林保护修复科研水平。制定和完善红树林保护修复技术与管理规范。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六:加强红树林监测与评估
——提高红树林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能力。结合国土三调成果,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进一步组织对红树林资源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健全红树林资源本底数据库。在此基础上,依托现有红树林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等,建立和完善现有监测体系,建立健全红树林监测网络,构建红树林监测监管信息平台,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高新技术手段,及时掌握红树林资源、生物多样性、重要生态功能、环境质量现状等的动态变化。同时加强对新造红树林的跟踪监测评估,为后续抚育修复等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全过程跟踪评估。积极组织申报红树林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对红树林生态修复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项目实施情况、生态系统恢复效果、防灾减灾能力和综合效益进行长期监测与评估,促进生态修复项目水平不断提高。
责任单位: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行动七: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体系
——完善地方红树林保护修复制度。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福建省沿海防护林条例》《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的有关规定等,进一步健全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制度体系,明确对红树林保护区域内允许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的具体监管要求。
责任单位:省林业局、自然资源厅,漳州、厦门、泉州、莆田、福州、宁德市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三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自然资源厅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省林业局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统筹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履行红树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负责建立红树林保护修复协调机制,组织实施红树林生态修复。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完善红树林保护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工作。
(二)加大资金政策支持。省自然资源厅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省林业局利用湿地保护修复、沿海防护林建设、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等方面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地方开展红树林营造、现有红树林修复、红树林保护、监测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的支持,按年度红树林造林合格面积的40%,对地方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市、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红树林保护和修复任务,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统筹用好各类资金。
(三)推进市场化保护修复。贯彻推进自然资源产权制度改革要求,按照“谁修复、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红树林保护修复。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开展红树林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建立红树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推进红树林市场化保护修复的具体政策。
(四)加强宣传、公众参与和国际合作。各地要积极开展红树林保护修复宣传教育,对典型案例、有效模式和先进人物进行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红树林保护修复的积极性,建立健全社区共建共管机制。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和前沿成果,展示我国红树林保护修复成功的经验、技术和模式。
7. 林下种养殖业
在符合《畜牧法》规定条件情况下可以建养殖场,禁养区之内就不要想搞规模的养殖了,即使现在建成的手续齐全的都要搬迁。 《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上述规定,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属于农用地范围,如果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也就是说用来管理,生活用房,疾病防控设施,饲料储存间,硬化的路面属于永久性建筑物,还是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 养殖用地的审批流程如下:先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至于费用,都是地方的标准,主管部门让交多少你就得交多少,不然资质证件不齐全,人家就能依法不准你建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