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花卉管理办法(办公室花卉管理制度)
1. 办公室花卉管理制度
花店应建立管理制度
一、总则;二、任用;三、服务;四、待遇;五、调迁差假;六、考核与奖惩;七、离职;八、附则。
这样一套管理制度,对花店各级员工从任用到离职,以及待遇奖惩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花店的员工依据这套管理制度,明确知道自己有怎样的福利,应该怎样做,如果出了差错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如果工作努力,会得到怎样的资历。在人事管理制度中,涵盖了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例如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岗位考核标准等等。使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职责一目了然。
除此之外,在财务管理方面,可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可以包括报销制度、现金管理制度、支票使用制度、购销采购制度等等。
在花店的技术管理方面,可以制定相应的进出货管理条例、鲜花保鲜操作规程、花束花篮质量标准、送递标准等等。
有条件的花店可以把各项管理制度装订成册,发给员工,成为每一员工的行为准则。
管理制度一旦形成,对制度的执行情况一定要做到定期检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及时指出并纠正。当然,花店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结合自身的经济实力、员工的综合素质以及企业的长远目标等各方面因素制定出切合可行的制度,如果生搬硬套一些大公司的制度,可能会和管理者的初衷背道而驰,既引起员工的抵触情绪,又不能使制度真正地得到贯彻实施。
2. 办公室绿植养护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县镇、工矿区的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㈠ 公共绿地:指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的绿地。
㈡ 专用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
㈢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㈣ 防护绿地:指城市中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㈤ 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城市园林专业队伍的工作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作用,为城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五条 绿化城市,人人有责。城市居民要履行植树绿化义务, 积极植树、 种草、栽花。城市中所有单位都要搞好本单位的环境绿化,积极参加城市绿化活动。各城市要加强园林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逐步形成人人参加植树绿化、爱护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城市规划部门会同园林部门共同编制,园林部门组织实施。凡规划确定的绿地,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变动时,应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要根据当地特点和条件,合理布局,远、近期结合,点、线面结合,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每个城市都要有与人口相应的绿地面积,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近期内凡有条件的城市,要把绿化覆盖率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三至五平方米。本世纪末,城市中一切可以绿化的地方都要绿化起来,做到“黄土不露天”;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七至十一平方米。
城市新建区的绿化用地, 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旧城改建区的绿化用地,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必须按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各类绿地在施工前要做出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过审查批准。绿化建设所需投资应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各单位新建、扩建项目和统建居住小区的投资中,应包括绿化费用。城市给水规划和建设计划中,应包括绿化用水的管网和计入绿化用水量。
第九条 园林建设要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园林艺术传统,注意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努力创造适应现代生活的新型园林风格。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园林的性质、要求和当地条件,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要提倡主要以植物材料造园,园林建筑和其他设施应安排适度,不要过多。园林建设既要讲求艺术,又要经济合理,做到投资省,效果好。
第十条 动物园的建设要严格控制。新建或扩建动物园必须具备饲养、医疗、卫生防疫等物质设备和技术条件,不可盲目发展,不要片面追求动物品种数量。笼舍建设要朴素自然,尽量适应动物的生活习性,不要华而不实。
第十一条 有条件的城市应建设和发展植物园,作为园林植物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的基地,也可开放供观赏游览。要大力收集植物品种,搞好引种驯化,培育适宜本地生长的优良品种,丰富园林绿化的植物材料。
第十二条 苗木是园林绿化建设的物质基础,要重视城市园林苗圃建设,逐步做到苗木自给。园林苗圃用地面积应为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至三。园林部门在搞好专业苗圃建设的同时,还应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工厂、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开展群众育苗。
第十三条 绿化工程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树木花草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 园林绿地的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由城市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专用绿地和其他单位营造、管理的防护林带,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园林部门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绿化任务大的单位, 应有专业队伍或专职人员负责专用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地,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占用。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是广大群众观赏游憩的场所,必须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美观, 设施完好, 并不断充实植物品种,提高园艺水平。为保证公共绿地有良好的秩序,确保游人及园林设施的安全,园林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和游览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绿地内的饮食、照相、小卖等服务业,由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业务上接受商业服务部门的指导。
园林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在园林绿地内举办一些有利于发挥园林功能的生产事业,增加收入,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第十八条 园林绿地内的文物古迹,要认真加以保护。要护持其历史特点,维持其原有面貌,不得随意改建、拆迁。文物古迹及古典园林的周围,不准建设高度、体量、色彩、风格不协调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第四章 园林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园林绿地内的植物应妥善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许在园林绿地内毁损花木、倾倒污物、堆置物品、挖砂采石、割草取土、放牧捕猎、开荒垦殖。为保证园林植物生长繁茂,要切实搞好养护管理,适时松土、灌溉、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
第二十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统称古树名木。古树名木是活的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树权均为国有。要建立档案和标志,进行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城市中的古树名木,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由各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城市园林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归园林部门所有。各单位在其管界内自行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单位所有。居住区内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负责此居住区绿化的部门所有。私有庭院个人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 城市植树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美化城市,所有树木都要加以保护。 无论公有或私有树木的砍伐, 均需报园林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园林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砍伐。
第二十三条 行道树及干道上的绿化带,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行道树与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发生矛盾需要修剪时,由线路管理单位与园林部门协商进行修剪。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经申请批准砍伐非本单位所有的树木时,应按园林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绿化费。申请伐树单位,须按规定补植树木。
第二十五条 引进种苗必须进行检疫,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种苗不准引进。珍稀和濒于灭绝的苗木及其种质资源的交换、引进,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
第二十六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管全国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的城市建设部门主管本省、市、自治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各城市的园林局(处)管理本市的园林绿化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园林部门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改善园林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加强业务培训,发挥科技人员作用,提高园林职工队伍的文化、技术水平。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六章 奖 励 和 惩 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和建设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破坏城市园林绿化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赔偿、罚款。赔偿及罚款标准由各地规定。对拒不交纳赔款、罚款的单位,其应交款数可由银行直接划拨。对情节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城市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以往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办法,如有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3. 办公室花卉管理制度范本
1.让每个人都了解自己的地位,不要忘记和他们讨论他们的工作表现,被关注、被认可是一个人努力的推进器。
2.给予奖赏,但奖赏要与成就相当,不赏则打击积极性,赏而不公则激发不满和矛盾。
3.如有某种改变,应事先通知,员工如能先接到通知,工作效率一定比较高,给员工知情权,让员工感到受尊重。
4.让员工参与同他们切身利益有关的计划和决策,让员工有参与感,可激发其主人翁意识,将手里的工作从被动化为主动。
5.信任员工,赢得他们的忠诚信任,建立互信,是团队之所以有凝聚力和使命感的关键。
6.实地接触员工,了解他们的爱好、习惯和敏感的事物,对他们的认识就是你的资本,因为了解,所以能知人善任,因为熟悉,所以能驾驭人心。
7.聆听不属的建议,他们也有好主意,不要小看集体的智慧,群策群力好过苦思冥想。
8.如果有人举止怪异,应该追查,制度的威严不容侵犯,违规者定要严查。
9.尽可能委婉地让大家知道你的想法,没有人喜欢被蒙在鼓里,信息共享才有可能建立相互理解和信任。
10.解释“为什么”要做某事,员工会把事情做得更好,让员工清楚自己所做之事的意义和价值,能更加激发主观能动性。
4. 办公室花卉管理制度内容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幼儿园全部管理制度加强师德教育,使教工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观和儿童观,乐意为幼教事业作贡献。晨检制度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全日观察制度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1、 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2、 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1) 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2) 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3) 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4) 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3、 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幼儿园周边环境安全治理制度1、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涵盖师生人身、食品卫生、文化活动等方面,系综合性治理,应取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与通力配合。幼儿园对周边环境应密切关注与监控。2、幼儿园在做好内保工作的同时,应重视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应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管等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3、值日人员除做好园内的巡视工作,还应注意对园外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要针对不同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护幼儿、家长和教职工安全。4、开学前后,教师要组织家长会,提请家长、幼儿注意交通等各项安全。5、建立幼儿园突发事件职工救护队,高度警觉周边环境安全工作。 幼儿园公共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园多功能室、游戏场等均为公共活动场所,实行谁组织活动,谁负责安全工作的原则。2、开展活动时应认真检查电路安全和场地安全,没有电工在场不要私拉乱接电源。幼儿园应组织电工定期检查电源开关、插座是否完好,有损坏的应及时修复。组织安全员定期检查场地安全和游乐设施安全。3、开展活动要保持所有通道畅通无阻,开关灵活,便于随时打开。4、开展活动要适当控制人员,不要过分拥挤,要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出得去。5、大型活动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突发事件有专人负责指挥疏散撤离。幼儿园班级教育活动教学安全制度1、班级教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2、班级保教人员必须按照“幼儿园一日工作规范”要求来操作,长期、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常规安全教育,文明说话、文明做事、文明交往,每个活动前提出活动要求,活动后有小结,活动前后清点人数,以防幼儿走失。3、教师不得指导幼儿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幼儿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4、在户外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保育员有指导责任,因组织指导的过错造成幼儿身体伤害事故保教人员要负责任。5、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医院,并及时向园长汇报。幼儿园食堂安全管理制度1、幼儿园食堂要依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到市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年审。2、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学生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3、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4、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万一。5、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6、食堂供应学生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学生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7、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每天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8、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9、厨房工作人员要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防止发生事故。电器、制冷设备应由专人管理。10、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市局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追究相关违规人员责任。幼儿园校车管理制度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一、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二、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十、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十一、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幼儿园 班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 儿童饮水杯个人专用,每天清洗并消毒一次。2、 桌面餐前要清洁擦拭并消毒,餐后要擦拭干净。 3、 循环使用的餐具每次使用后,分班级进行消毒。 4、 生吃瓜果要洗净或削皮,并防止食用的污染。 5、 接触儿童饮食的工作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6、 儿童饮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伙委会,由园长、保健人员、教师、保育员、炊事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儿童伙食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征求家长意见,总结经验,以求不断提高伙食质量。7、 儿童与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与食物储存和制做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要专款专用,盈亏小于3%。8、 制定四季带量食谱,每周制定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食谱,尽量自制点心,做到品种多样,搭配合理,按量供给,烹调色香味好。每周更换食谱,保证日托热量、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均达70%―80%以上,每学期对食品结果有分析总结,对存在问题有改进措施。 9、 每天各班统计出勤、报告厨房,炊事员应根据各班当天报来的实有人数按量按食谱做饭。做到少剩饭不浪费,买不到所定食品可临时以同类食物代替,并要在食谱上更改,不吃隔夜饭菜。 10、 炊事用具生熟分开,食具餐具严格消毒。 11、 为儿童饮水提供条件,保证能随时饮水。 12、 按时开饭,保证幼儿吃好,吃饱每餐饭,进餐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3 、 合理安排饮食,养成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幼儿园服药登记制度一�p 晨间幼儿带药必须交班主任接收管理;二�p 服药的幼儿必须由家长带一次性药量入园;三 �p家长将药交到班主任处,并按“服药登记表”上要求的内容登记幼儿姓名�p服药量等;四�p每天晨检结束,班主任负责一一清点核对所收药物.按时喂药。幼儿园传染病管理制度幼儿园所是易感者集中的地方,儿童经常接触密切,一旦传染病传入,极易造成流行,必须加强落实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各项措施。一、加强入园前健康检查。二、培养幼儿良好的卫生习惯。如饭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定期洗澡、理发剪指(趾)甲,定期换洗衣裤被褥等。三、 定期检查炊事人员,厨房炊具食品卫生情况,确保饮食卫生。四、儿童活动室及卧室经常通风换气,地面桌椅干净整齐,消灭四害,为儿童提供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五、定期为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六、 认真落实托幼机构的有关各项制度。园所内一旦发生传染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防止传染病的蔓延。七、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儿童及家长的自我保健意识。幼儿园健康检查制度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2、定期体格坚持制度:三岁以上幼儿每年体检二次,每学期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矫正缺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幼儿园健康教育制度一、每学期对保教人员、家长、幼儿进行1-2次健康教育。二、 每月对保教人员讲课一次,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三、每学期请专家卫生讲座一次。四、定期由教师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课。五、园内定期以黑板报,画画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六、每个班级要对幼儿进行健康教育。幼儿园体格锻炼制度一、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二、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四、锻炼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幼儿园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一)环境卫生1、建立室内外环境清洁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星期六),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2、经常保持室内开窗通风,厕所清洗消毒、玩具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以及绿化美、环境美。(二)个人卫生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天带条干净的小手绢。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被褥勤晒,床单一月洗一次。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重采光,损坏灯具及时修理,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能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一、幼儿园建立传染病应急预案。二、校园内一旦发生传染病,马上隔离,按“预案”程序根据传染病分类等级在规定时间内逐级上报。并将病人送往指定的地点。三、对环境进行全面消毒。严重的请防疫部门进行消毒。四、建立疫情报告登记及疫情跟踪记录表。观察有无其他病例。五、发现漏报或不报现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一、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预防接种率达百分之百。二、新入园幼儿应在健康检查卡上填好预防接种史,有专人登记备案。三、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四、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带幼儿到公共场所。五、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幼儿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1.每学期开学初,总务组组织人员对幼儿园的电、水、煤气等重要部位及消防设备的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马上整改。2.每月对班级和部门的电线、开关、电器设备、门、窗、柜橱、煤气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常规检修并记录情况。3.每周对重点部门、仓库等场所及消防设备进行一次检修。4. 建立每日巡视制度,每天对幼儿园的户外场地及运动器械进行检查并登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进行整改。5.夏天空调及冬天热水器、暖气机使用前请电工检查后方可使用。幼儿园消防制度1、安全消防负责人对全园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培训,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2、定期检查各部门电线、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3、要经常检查和更新定期检查各部门电线、开关、插座消防器材等用电安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禁止超负荷用电;灯泡和电热器不要靠近易燃物。各种电器使用完毕要及时切断电源。空调、热水器等用后应及时关闭电源。4、要经常检查和更新消防器材设备。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安全保卫干部统一负责。5、人人重视防火安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一旦有火情,人人都要自觉参与扑火。各部门的工作人员严格管理各自使用的场所、房屋,谁用谁负责,责任落实到人。6、食堂应谨慎用火,做到火不离人,专人使用煤气,每天下班应检查关闭煤气开关;定期检查煤气、电源并做好记录工作。7、教育幼儿不玩火,教育教职员工节假日按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不得随地扔烟蒂,防止发生火灾事故。8、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培训工作并组织消防疏散演习活动。9、各班必须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经常观察,发现隐患,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0、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发现者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理,因擅自动用造成严重事故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劳动纪律制度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上班集中思想,业务精益求精,克服出勤不出力的庸人主义。2、上班不做私活,不擅自会亲友,不打私人电话。3、上班时间严禁串班,聊天,要坚守岗位,未经领导批准不能随便调班,离开孩子,离开幼儿园,如有发现,依旷工处理。4、工作人员严禁使用幼儿物品及幼儿园公家用品。5、不能强求家长为个人办事,如造成不良影响,要依《教师纪律15条》处分。6、上班注意仪容端庄大方,不能浓妆艳抹,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长发,不留长指甲,不戴戒指、耳环和手链。7、领操活动,上音乐课和体操时,教师要穿平跟鞋,体操课不穿裙。8、进入幼儿园严禁吸烟。9、爱护园内花草树木,不随便私自采摘。幼儿园考勤制度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2、教职工因事假必须经园长批准,病假须出具学校医务室的转诊证明及医院病假单方能生效,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3、因事需临时调班,必须园长批准,无大事不能随便调班。4、凡园规定的学习教研活动时间及集体活动时间,晚到者以迟到论处,不到者(特殊情况除外)按旷工论处。5、当班或值班时间,一律不接待亲友,不接私事电话,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6、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班主任工作职责1、严格遵守学校《教师行为规范10条》和各项规章制度。2、全面负责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包括观察、分析、记录幼儿发展情况),并认真执行。3、对幼儿态度要和蔼和亲,做到耐心、关心、细心、热心,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4、认真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认真安排好幼儿一日生活内容,做到动静交替,手脑并用,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5、主持召开每周班务会议,共同确定下周工作重点,与副班主任和保育员共同搞好班内的工作。6、坚持下面教育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7、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业务学习。积极创编教材,制作教具,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水平。8、坚持做好交接班工作,一般情况口头交接,重大情况要作书面交接。家长特殊要求、患儿药品、物品要登记交接。9、做好家长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每周向家长公布本周及下周的教育内容,以便家长心中有数,积极配合。10、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交换意见。11、认真做好教研活动记录和每周教育小结,每学期写出质量较高的教育工作总结或论文一至篇。12、坚持英语学习,坚持用英语组织教学。园长职责1、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定期召开园务会,深入第一线检查各项工作实施情况。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8、及时了解国内外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9、坚持入班听课,每周不少于三节。
5. 花卉公司规章制度
绿化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时要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防树枝划破手或身体。
2、修剪花树要正确使用剪刀,严防伤害自己或他人。
3、做好花木的高温或低温护理工作,减少经济损失。
6、在植树挖坑时应避开地下管道电缆等障碍物。
7、在使用有毒、有害药水时,必须严格遵守该毒物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整理花坛和修剪绿篱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必须佩戴好发放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必须检查修剪工具和登高梯子、上椅是否完好。工作中要稳妥、谨慎,避免伤人事故发生。
3、焚烧树叶、杂草,按指定地方,有专人照护燃烧和灭火处理,以防火灾事故发生。
4、挖地、施肥、积肥,先要检查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工作中,力气使匀,不要过猛,以免伤腰。
5、使用水管跨越马路浇花时,要理顺成直线,切忌成堆,堵塞路道,跌倒行人。
6、铁锹、水管等工具用后要保管入库,切忌乱扔乱放,障碍通道既不安全又易丢失。
喷洒农药安全操作规程
1、佩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
2、喷花卉所用各种杀虫药,要妥善保管,严防明火和吸烟。
3、喷洒农药时,要看风向,切忌逆风工作,避免毒性伤人。
4、在配药时,要当心药水溅身,以防伤人。
5、工作完毕,用清水、肥皂将脸、手洗冲干净。使用后的喷雾设备,要认真清刷,入库存放,关窗落锁。
6. 办公室养花违反规定
在办公室浇花,摔倒也算工伤吧。因为是在工作时间为了办公室拥有新鲜的环境。在工作地点。
7. 公司花卉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有效进行保洁工作的管理与控制,向业主和住户提供更为清洁卫生、清新优雅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保洁作业的控制和管理。
第3条 职责划分
1.环境管理部经理负责环境清洁相关制度的制定及清洁工作的效果评估。
2.保洁主管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内清洁工作的组织、部署、监督和协调。
3.保洁员负责所管理物业区域清洁工作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保洁工作要求
1.保持辖区内每一个角落的干净、整洁。
2.保证保洁工具和清洁用品的合理使用。
3.保证保洁人员专业、周到地提供保洁服务。
第三章、保洁人员纪律规定。
1.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擅离岗位。
4.上班穿工作服,戴工作牌,仪表整洁,精神饱满。
5.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6.不做有损公司形象的事,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收受业主或住户的钱物。
7.不准擅自将公司物品挪作他用,损坏、遗失工具要照价赔偿。
第四章、 保洁工作内容
保洁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以下15项。
1.物业管辖区的地面保洁。
2.楼层的入口以及公共走道的保洁。
3.各层公共走道内的扶手栏杆的保洁。
4.入口处扶手电梯的扶手及不锈钢表面的保洁。
5.总台、大堂内的保洁。
6.公告牌、导示牌、导购牌和休息椅等地方的保洁。
7.电梯的不锈钢门、电梯间地面和外部玻璃遮罩的保洁。
8.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9.安全出口楼梯及扶手的保洁。
10.植物、花卉和盆缸的保洁。
11.所有墙面、墙柱的保洁。
12.天花板、吊顶的保洁。
13.地下室、停车场的保洁。
14.建筑物、雕饰的清洗。
15.空置房屋、机电设备操作间的保洁。
第五章、工作执行标准
1.环境管理部根据所辖区域内的具体情况和服务要求,组织保洁主管起草各项保洁标准和必要的操作规程,经公司质量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当保洁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保洁标准的操作规程等文件进行评审,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保洁物资领用
1.每层可开辟一单独房间,用于存放常用清洁用具。
2.常用清洁用具应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需求分配给保洁人员。
3.申领的工具应存放于工具间,所用工具自行保管,需要使用时自行取用。
4.清洁工具损坏影响使用的,可再行领用,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5.使用工具时,应爱护工具。
6.工具使用完毕后,应清理干净,及时放回工具间,不可随意放置或丢弃。
第七章、消耗品物料的领用
消耗品物料,主要是指各种清洁剂、空气清新剂、香皂、卫生纸等消耗性用品。领用消耗品物料应按照以下四项要求执行。
1.由保洁主管办理领用手续,按实际规定分发给保洁人员使用。
2.批准领取的清洁用品必须为清洁专用,不能挪作他用,一经发现,按规定处理。
3.所领取的物料,若一次使用未完,可暂时存放于工具间内,待下一次使用时取出再用,不可随意浪费。
4.保洁人员所领用的物料,使用时应厉行节约原则,避免随意浪费。
第八章、保洁设备管理
保洁设备的管理,原则上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领用保洁设备时,应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领用人员必须填写“保洁设备领用登记表”。
2.领用设备时,领用人自行检查设备的完好程序,因检查不细造成病机出库而影响工作的,由领用人自行负责。
3.因操作不当,发生机具、附件损坏者,按规定赔偿。
4.归还设备时,必须保证设备完好无损、内外干净,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并在领用簿上注明损坏情况。
第九章、 保洁设备的使用规范
1.在设备使用前,了解设备的性能、特点和功率。
2.操作前,先清理场地,防止接线板、电机进水或因电线卷入正在操作的设备中而损坏设备。
3.各种设备严格按照使用说明正确操作、正确使用。
4.使用设备时如发生故障,不得强行继续操作。
5.设备使用后,按要求做好清洗、保养工作。
第十章、安全操作要求
保洁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下五点,确保安全操作。
1.在超过两米高处操作时,必须双脚踏在凳子上,不得单脚踏在凳子上,以免摔伤。
2.保洁人员在使用机器时,不得用湿手接触电源插座,以免触电。
3.保洁人员在不会使用清洁机器时,不得私自开动机器,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4.保洁人员应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明火,以免发生火灾。
5.在操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重。
8. 办公室花卉管理制度及流程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在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和艺术水平。
第五条 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或者其他绿化义务。
第六条 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全国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全国城乡绿化工作,其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负责全国城市绿化工作。
地方绿化管理体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规定。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九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从实际出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同城市人口和城市面积相适应的城市绿化用地面积。
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等规划指标,由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不同城市的性质、规模和自然条件等实际情况规定。
第十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根据当地的特点,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以方便群众为原则,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等。
第十一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承担。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查。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第十二条 城市绿化工程的设计,应当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体现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城市公共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建设,应当以植物造景为主,选用适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树木花草,并适当配置泉、石、雕塑等景物。
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地规划不同类型的防护绿地。各有关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单位管界内防护绿地的绿化建设。
第十四条 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规划和建设,由该单位自行负责,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并给予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 城市苗圃、草圃、花圃等生产绿地的建设,应当适应城市绿化建设的需要。
第十六条 城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和开发住宅区项目,需要绿化的,其基本建设投资中应当包括配套的绿化建设投资,并统一安排绿化工程施工,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绿化任务。
保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单位管界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居住区绿地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单位管理;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绿化用地,应当限期归还。
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
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的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必须向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同意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在公共绿地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从事经营活动,并遵守公共绿地和工商行政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城市的绿地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及绿化设施完好。
第二十三条 为保证管线的安全使用需要修剪树木时,应当按照兼顾管线安全使用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原则进行修剪。承担修剪费用的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不可抗力致使树木倾斜危及管线安全时,管线管理单位可以先行扶正或者砍伐树木,但是,应当及时报告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绿地管理单位。[4]
第二十四条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对城市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二)擅自砍伐城市树木的;
(三)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四)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第二十七条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商业、服务摊点,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绿地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执行。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照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1992年8月1日起施行。
9. 办公室花卉养护
1⃣绿萝:
非常适合办公室养,可以土培也可以水培
注意事项:不能太阴冷也不能曝晒,水培需2-3天换一次水。
2⃣吊兰
也可以水培+土培的,吊兰净化空气的效果非常不错。
注意事项:吊兰不能让阳光直射,适宜生长的温度:15-25°。春夏多浇水,室内空气干燥的时候还可喷一下水,秋冬浇水少一些。土培,选松软的沙质土壤。
3⃣常春藤
有效净化室内的苯、甲醛等有害气体,为人体健康带来极大的好处。
注意事项:不能经常浇水。应该等盆土干了,再浇,浇就浇透。喜阴,不能阳光直射。
4⃣虎皮兰
吸甲醛和室内有害气体的干将,非常适合新装修的办公室和怀孕的朋友种植。
注意事项:春夏多浇水,秋冬少浇水,不能曝晒。5⃣波士顿蕨
在蕨类植物中去味非常优秀。
注意事项:喜欢温暖潮湿的环境,种植要保证湿度,可经常往植物上喷水,不能阳光直射。
6⃣鸟巢蕨
根状茎短而直立,柄粗壮而密生大团海绵状须根,能吸收大量水分。
注意事项:耐阴性比较好,可以放在室内不见光的地方。
7⃣生石花
夜间可以释放氧气,防辐射功效很好。
注意事项:最好有强光照射,不能多浇水,一周一次的频率就可以了。
8⃣铜钱草
绿油油的非常好看!
注意事项:喜光和水,南向的位置养非常好,经常清洗铜钱草的叶片,保持叶片的鲜亮,偶尔可以喷水。土培记得见干即浇,浇水要浇透。
9⃣长寿花
花期很长,叶子肥肥绿绿,很好看。
注意事项:可以水培或者土培哦,水培要用水培营养液,喜欢阳光充足的环境,最好有阳光直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