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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栽植规程(花卉栽植规程最新)

更新:2022-10-27 09:09归类:水生花卉人气:86

1. 花卉栽植规程最新

入户花园风水布局有哪些禁忌呢?想必大家都很想了解,风水可以改变人的运势,所以,大家在平时生活中,不论是哪个部位,都要注意风水的禁忌,那么,今天就给大家介绍入户花园风水布局禁忌以及入户花园要怎么设计?

入户花园如何设计?入户花园风水布局禁忌?

一、入户花园如何设计

1、入户花园的形状并不要求同家居户型那般方正,但是也不能给人过于狭长或不规则的感觉。如果入户花园的形状过于狭长或是不规则,势必会影响到整个家居的方正实用,从风水的角度来分析,便很不符合风水学原理中的八方八位,这样的设计就很容易给家人带来不好的影响。

2、入户花园是房屋的外围部分,一般大部分别墅以及部分小区底层都有自带的入户花园。在布置入户花园时,不仅要注重美观,还要注意符合风水之道。一个住宅的入户花园朝向一般是固定无法更改的,那么我们就只能根据不同的朝向方位,因势利导,采取较为合理的布局方法,扬长避短,以起到好的风水作用。

3、大门朝西或西北,可在入户花园养殖色彩艳丽的鱼,以增加偏财运。大门朝北,可在入户花园种植些水草植物,增强文昌运。大门朝东或东南,可在入户花园里种植鲜亮的花卉,以增强事业运。大门朝南面可在入户花园摆放陶瓷装饰品,以为家庭带来添丁运。大门朝东北或西南面,则可在入户花园摆设铜制或金属制工艺品,以为家人增加出国和升迁运。

二、入户花园风水布局禁忌

1、正东方的庭院布局入户花园装修风水禁忌:东方是具有木气的方位,喜木喜水,适合种大树。根据院子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其中种植几棵大树来提升这方位的气场,另外也可以种植竹子等节节高升的植物。东方是属龙的,如果在院子里铺一条蜿蜒如龙的小路,还可以带来吉祥。因传说中的龙天性喜欢水,因此这个方位的庭院布设水局也是很理想的。

2、正南方的庭院布局入户花园装修风水禁忌:南方是具有火气的方位。庭院设置在这个方位上,日光充足,庭院适宜种花种树,但是不适宜布设水局,在这种方位的院子里布设水,会影响财运或因财惹祸。此外因这方位具有很强的火气,所以不适宜种红色的花。

3、正西方的庭院布局入户花园装修风水禁忌:西方是具有金气的方位。在这个方位的庭院可以考虑放置一些高大的植物来平衡运气。在花卉颜色的选择上,白色、乳白色或者黄色的比较适宜。另外,这个方位还可以放置一些低矮,呈圆形、线形的装饰物,植物的栽培箱也应选择低矮、圆形的。

4、正北方的庭院布局入户花园装修风水禁忌:北方是具有水气的方位。位于北方的庭院,要注意让里面植物的影子不影响到房子。此外这个方位与喜水的植物和粉色系的花有良好的相性,且小花比大花更适合。

5、中院布局风水理论认为如果中院有树木和积水的池塘属于大凶,不仅空气有问题,中院散发的异常土气,也会招来凶灾。而且,中院是五黄土星的正座,土气不稳定会动摇家中的运气。因此,中院必须要有充足的阳光照射,不要设置大树和池塘,以保证卫生、健康和家运兴旺。

上面就是给大家介绍的有关入户花园风水布局禁忌以及入户花园的设计,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现在有很多人都会在自家中设计一个花园,可以种些植物,但是一定要注意风水问题,风水可以改变自己和家人的运势,所以,一定要谨慎。

2. 花卉种植流程

一、播种种植

播种是种植常采用的方法之一。播种主要是在春季或秋季种植,不同的种子所需要的发芽温度不同,比如麦类植物的发芽最低温度为3-4.5℃,玉米、高粱、谷子的发芽最低温度为8-10℃,水稻、棉花的发芽最低温度为10-12℃。为了提高种子的发芽率,促进种植成活,最好提前将种子催芽处理。播种常用的方法是撒播、条播、点播等,撒播是将种子均匀撒在土壤表面,条播是将种子成行撒在土壤中,点播是先按照间距挖坑穴播种。

二、块茎种植

有些植物可以直接用块茎种植,这是分株的一种方法,可以直接用块茎种植的植物有魔芋、藕、芭蕉芋。选取饱满、充实的块茎,将块茎放在阳光下晾晒两三天,进行消毒杀菌处理,准备好疏松透气的土壤,将块茎栽种到土壤中。

三、扦插种植

对于能扦插培育的植物来说,可采用这个方法种植。可以剪取植物的茎部、叶片、根部、侧芽等,用来当做插穗扦插到基质中。

四、压条种植

植物还可以通过压条的方法来种植,压条方法有空中压条法、堆土压条法、普通压条法、水平压条法、波状压条法。

3. 园林绿化植物栽植技术规程

一、竣工初步验收时间:

花坛内种植的一、二年生花卉应在种植好后15天后进行验收;对于宿根花卉,春季种植的应在当年发芽后进行验收,对于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发芽出土后进行验收;灌木地被生长期应在栽植后1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发牙开始1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乔木生长期应在栽植3个月、休眠期栽植应在新的生长开始3个月期满后方可验收;

二、基本验收标准

1、种植材料、种植土、土壤改良材料、肥料等,均应在种植前按规格、质量要求分批进行验收,并及时填报到场验收单;

2、对大树的工程中间验收工序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种植物的定点、放线应在挖穴前进行;

⑵种植的穴、槽验收应在未换种植土和施基肥前进行;

⑶工程中间验收,应分别填写验收记录并签字;

3、绿化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验收时要求

⑴乔、灌、地被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生长茂盛,叶色浓绿,树冠、树型完好,无枯枝、枯黄现象;

⑵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

⑶绿地整洁,表面平整,地面无杂草;

⑷草坪无杂草、枯黄现象,种植覆盖率应达到95%;

⑸种植的植物材料需整形修剪的,应符合设计要求;质保期满时,以上各项指标均应达到100%。若质保期内任何1株植物死亡、枝叶枯亡1/2以上,乙方必须无条件及时换植,换植植物质保期自换植之日起为1年(草坪、1米以下的灌木、草本植物为半年);质保期内任何1株苗木枯萎占总枝叶所占体积的1/3视为失去观赏性,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无条件更换,经甲方同意保留,可按结算价的50%处理。

三、草坪、地被

1、草坪表面应平整,无因局部破坏后留下的凹凸,生长应茂盛,色泽正常,无病虫害,无局部枯黄,没有因肥效不均出现的黄绿相间;

2、草坪应经常修剪,草深不得超过10cm,应经常清除杂草,每平方米内杂草不得超过2株;

3、每平米内地被覆盖率,成坪期应达到95%以上。

四、花卉

1、花卉种植地或摆放地应保持清洁,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繁花期过后应及时更换;

2、地栽花卉,每平方米内植株覆盖率小苗期应达到80%,成苗期应达到95%以上;

3、盆栽花卉,植株的冠幅应大于盆口,每平方米内合格率应达到95%以上。

五、灌木

1、植物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封锁病虫害、无残花、无枯枝败叶;

2、用于覆盖地面的小灌木,应枝繁叶茂,每平方米内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5%;

3、剪形植物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攀缘植物应根据生长需要,进行绑扎牵引。

六、乔木

1、植株应生长茂盛,叶色正常,无病虫害,无枯枝,形态符合设计要求,支撑应保持完整、稳固;

2、植株应悉心维护,因局部枯黄可进行修剪,但单个植株的冠幅应有原植或原移交时的80%以上(正常修枝不在此项规定范围内);

3、每个植株应枝繁叶茂,非正常落叶不得超过20%;

4、胸径在20cm以上的落叶乔木和胸径在15cm以上的常绿乔木,属于大树。此类树木应挂牌编号并每周填写养护记录,以备查询。备注:除此之外的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参见《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99执行

4. 花卉栽培方法

管理方法:它不能承受夏季的时候高温烈日暴晒,容易导致叶子灼伤,夏季暴晒会导致新叶子灼伤,老叶子焦边,严重的时候还会导致植株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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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花卉栽培技术大全

1.土壤选择、改良

2.整地作畦

3.移栽定植

4.灌溉排水

5.施肥

6.中耕除草

7.整形修剪

8.防寒降温

6. 花卉种植的技术要求

紫砂盆:也叫陶盆,一般下面有立脚,制作工艺比较精巧,风格古朴大方,形状各异,透水透气性不是特别好,经常见于一些盆景的栽培。比较适合栽培喜湿润的植物。多肉植物主要适合百合科的一些品种。

瓦盆:粘土烧制而成,所以透水透气性强,风格比较朴素,复古,价格比较低廉。适合要求透水,透气比较严格的植物栽培,常见于兰花的栽培。当然种多肉也是非常合适的。

铁盆:铁质花器有其独特的金属光泽,搭配植物也会体现出个性的风格。有些欧式的花盆观赏价值也非常高。

一些爱园艺的人也会把铁盆用于栽培植物,即使他的透水透气性不好。不过,栽培时,底部最好打几个孔,并在里面加防水层,植物选择上选择一些对透水透气要求不严的植物,有时也可以作为水培的容器,如果喜欢干花的话,放一些干花搭配起来也是韵味十足。

釉陶盆:就是在陶盆上涂以各色彩釉。工艺精制,洁净素雅,造型美观。有些内外上釉,有些只有外部上釉。选购的时候最好买只有外部上釉的,内外上釉会使透水透气性大大降低。现在常见于多肉的栽培,不过在栽培过程中,底部需加防水层,土壤配土需要加入大颗粒介质。增加透气性,另外尽量选择底部有脚的花盆,这样更有利于透水透气。

水泥盆:此类花盆坚固耐用,制作工艺简单,表面还可以自己喷漆,可塑性强,适合自己DIY。不过,透水透气性一般,比较笨重,美观度相对陶盆和瓷盆相对较差。国外常见应用于户外多肉的拼盘,一般可以栽培小树型植物,搭配成小盆景样式,表面覆盖一层苔藓,可以大大增加美观度。

7. 花卉的栽植方式

分栽解释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分开时的间隔距离

第二种是苗木移植

移栽,又称移植,指把在苗床中的幼苗移栽到大田的作业。移栽的时候可带土或不带土,带土移栽伤根少,可以缩短缓苗期,早活早发。移栽前先浇水湿润,以不伤根或伤根少为好。移栽时行株距按计划规格确定,移栽深度根据作物种类、幼苗大小确定,一般深度在3cm左右,要求深浅一致,最好将大小苗分级别移栽,栽后需要及时施肥浇水,以促进成活和幼苗生长。

种植即植物栽培,包括各种农作物、林木、果树、花草、药用和观赏等植物的栽培,有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作物、绿肥作物、饲料作物、牧草等。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逐渐不满足于靠土地吃饭的传统种植方式,于是出现了一种新型的利用机器模拟自然生长环境的种植方式。像设施种植·、立体种植、汇彦种植等等这些新型种植方式出现在了人们的视野,也统称为现 代化种植

8. 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设优美、清洁、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城市、县镇、工矿区的园林绿地、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指的城市园林绿地,包括以下五类:

  ㈠ 公共绿地:指供群众游憩观赏的各种公园、动物园、植物园、陵园以及小游园、街道广场的绿地。

  ㈡ 专用绿地:指工厂、机关、学校、医院、部队等单位和居住区内的绿地。

  ㈢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㈣ 防护绿地:指城市中用于隔离、卫生、安全等防护目的的林带和绿地。

  ㈤ 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城市园林专业队伍的工作和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园林绿化的作用,为城市人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五条 绿化城市,人人有责。城市居民要履行植树绿化义务, 积极植树、 种草、栽花。城市中所有单位都要搞好本单位的环境绿化,积极参加城市绿化活动。各城市要加强园林绿化的科学普及和宣传工作,逐步形成人人参加植树绿化、爱护树木花草和园林设施的社会风尚。

第二章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城市规划部门会同园林部门共同编制,园林部门组织实施。凡规划确定的绿地,不得改作他用。如确需变动时,应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第七条 城市园林绿化规划要根据当地特点和条件,合理布局,远、近期结合,点、线面结合,构成完整的绿地系统。每个城市都要有与人口相应的绿地面积,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近期内凡有条件的城市,要把绿化覆盖率提高到百分之三十;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三至五平方米。本世纪末,城市中一切可以绿化的地方都要绿化起来,做到“黄土不露天”;公共绿地面积达到每人七至十一平方米。

  城市新建区的绿化用地, 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三十; 旧城改建区的绿化用地,应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八条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必须按规划有计划地进行。各类绿地在施工前要做出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经过审查批准。绿化建设所需投资应纳入基本建设计划。各单位新建、扩建项目和统建居住小区的投资中,应包括绿化费用。城市给水规划和建设计划中,应包括绿化用水的管网和计入绿化用水量。

  第九条 园林建设要继承和发扬我国优秀园林艺术传统,注意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努力创造适应现代生活的新型园林风格。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园林的性质、要求和当地条件,精心设计,精心施工。要提倡主要以植物材料造园,园林建筑和其他设施应安排适度,不要过多。园林建设既要讲求艺术,又要经济合理,做到投资省,效果好。

  第十条 动物园的建设要严格控制。新建或扩建动物园必须具备饲养、医疗、卫生防疫等物质设备和技术条件,不可盲目发展,不要片面追求动物品种数量。笼舍建设要朴素自然,尽量适应动物的生活习性,不要华而不实。

  第十一条 有条件的城市应建设和发展植物园,作为园林植物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的基地,也可开放供观赏游览。要大力收集植物品种,搞好引种驯化,培育适宜本地生长的优良品种,丰富园林绿化的植物材料。

  第十二条 苗木是园林绿化建设的物质基础,要重视城市园林苗圃建设,逐步做到苗木自给。园林苗圃用地面积应为城市建成区面积的百分之二至三。园林部门在搞好专业苗圃建设的同时,还应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工厂、机关、部队、学校等单位开展群众育苗。

  第十三条 绿化工程要加强技术管理,严格按技术规程施工,保证栽植质量,提高树木花草的成活率和保存率。

第三章 园林绿地的管理

  第十四条 城市的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名胜区由城市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专用绿地和其他单位营造、管理的防护林带,由各单位自行管理,园林部门在业务上进行指导、检查和督促。 绿化任务大的单位, 应有专业队伍或专职人员负责专用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城市园林绿地,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占用。已被占用的绿地,要限期退还。

  第十六条 城市公共绿地是广大群众观赏游憩的场所,必须保持树木花草繁茂,园容整洁美观, 设施完好, 并不断充实植物品种,提高园艺水平。为保证公共绿地有良好的秩序,确保游人及园林设施的安全,园林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办法和游览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公共绿地内的饮食、照相、小卖等服务业,由园林部门经营管理,业务上接受商业服务部门的指导。

  园林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特点,在园林绿地内举办一些有利于发挥园林功能的生产事业,增加收入,促进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第十八条 园林绿地内的文物古迹,要认真加以保护。要护持其历史特点,维持其原有面貌,不得随意改建、拆迁。文物古迹及古典园林的周围,不准建设高度、体量、色彩、风格不协调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第四章 园林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园林绿地内的植物应妥善保护。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许在园林绿地内毁损花木、倾倒污物、堆置物品、挖砂采石、割草取土、放牧捕猎、开荒垦殖。为保证园林植物生长繁茂,要切实搞好养护管理,适时松土、灌溉、施肥、修剪和防治病虫害。

  第二十条 百年以上的大树和稀有、名贵树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统称古树名木。古树名木是活的文物,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树权均为国有。要建立档案和标志,进行重点保护,严禁砍伐破坏。城市中的古树名木,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散生于各单位范围内的,由各单位负责养护,园林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二十一条 城市园林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树木,归园林部门所有。各单位在其管界内自行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单位所有。居住区内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负责此居住区绿化的部门所有。私有庭院个人种植养护的树木,树权和收益归个人所有。

  第二十二条 城市植树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生态平衡、改善环境、美化城市,所有树木都要加以保护。 无论公有或私有树木的砍伐, 均需报园林部门审查批准;未经园林部门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砍伐。

  第二十三条 行道树及干道上的绿化带,由园林部门负责管理。行道树与架空线路、地下管线发生矛盾需要修剪时,由线路管理单位与园林部门协商进行修剪。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经申请批准砍伐非本单位所有的树木时,应按园林部门规定的标准补偿绿化费。申请伐树单位,须按规定补植树木。

  第二十五条 引进种苗必须进行检疫,不符合检疫标准的种苗不准引进。珍稀和濒于灭绝的苗木及其种质资源的交换、引进,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 机构设置与队伍建设

  第二十六条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管全国的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各省、市、自治区的城市建设部门主管本省、市、自治区的园林绿化工作。各城市的园林局(处)管理本市的园林绿化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园林部门要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和改善园林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加强业务培训,发挥科技人员作用,提高园林职工队伍的文化、技术水平。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六章 奖 励 和 惩 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在城市园林绿化保护和建设方面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其贡献大小给予不同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条例,破坏城市园林绿化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以赔偿、罚款。赔偿及罚款标准由各地规定。对拒不交纳赔款、罚款的单位,其应交款数可由银行直接划拨。对情节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者,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各城市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以往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规定、办法,如有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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