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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卉苗木市场产业政策(花卉行业政策)

更新:2022-11-14 12:22归类:鲜花分类人气:59

1. 花卉行业政策

、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增值税。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农田水利占用耕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二、推动涉农产业发展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二)纳税人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将承包地流转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 。

(三)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四)饲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免征增值税。

(五)自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六)销售农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七)批发、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八)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增值税。

(九)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畜禽饲养,纳税人回收再销售畜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十二)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十三)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十四)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

1.免征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2.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

(1)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十五)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六)对个人、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提供农牧保险业务免征增值

2. 花卉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我作为一位城市绿化管理者,也是能够对花卉市场前沿信息了解与掌握的。

由于最近这些年来,城市绿化也是越来越受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重视,因为一个城市无论大小,做好相应的绿化管理,那可是面子工程,也是人们对这座城市的第一印象与对城市的评价。当然了,城市的绿化就离不开花花草草的,这也就与花卉种植相关了。

其次就是,现在的城市居民对家庭环境布置也是都会用花卉去点缀,一是可以起到净化空气的作用;二来也可以美化居住环境。这也是需要大量花卉供应的。

就以上两点就可以说明,在农村做花卉种植还是可以赚钱的。但要注意不可盲目跟风,做花卉种植要掌握培育技术、市场信息、销售渠道等。比如说在城市郊区的农村,地理位置就优越于偏远农村。

在农村搞花卉种植的,一般的在花卉市场有专供客户,或者说自己有摊位,抑或自己有门店等。要不就是与大的绿化作业单位有长期的业务往来。我这就有几个长期合作的花卉种植户,他们都在北京郊区租地培育花草,确确实实他们都挺能赚钱的。

花卉种植也是农民增收的一个渠道,在现在种粮食不挣钱的情况,也可以考虑改种经济作物,种植花卉就是不错的选择。

3. 花卉种植政策

据我国补贴政策的规定,在种植面积较大时,可以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享受补贴待遇的。

国家各个部委发布的农业种植类政策:

一、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二、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三、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8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场)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包括食用菌和西甜瓜等种类),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设施内面积,下同),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申请申报时间:5-6月

四、项目申报受理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80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150万

申请申报时间:10月

五、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申请申报时间:9月

六、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4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七、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不定

八、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名称: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

支持范围:优质高产粮食生产基地、名特优新经济作物(或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粮食等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生态观光休闲农业等各类功能区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申请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支持范围:粮食主产区,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

资金补助数额:单个项目的总费用不超过20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8月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300万

申请申报时间:6月底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专项-园艺类良种繁育及生产示范基地项目

支持范围:品种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特色优势和出口优势。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且辐射带动能力强,促进周边群众增收作用显著。

资金补助数额:15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6-8月

九、项目申报受理单位:各省发改委、商务厅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支持范围:仓储设施、运输工具资金补助数额:100万

申请申报时间:7月

上述种植类扶持项目只是中央财政扶持种植类的一部。国家对种植类的扶持只增不减,只多不少,申报时间每年略有差异。

4. 国家对花卉行业的政策

花卉不是绿通。

绿通是指高速绿色通道,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中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而不包括树苗、花卉。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最初于1995年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在收费站设立专用通道口,对整车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给予“不扣车、不卸载、不罚款”和减免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2010年12月1日起,绿色通道扩大到全国所有收费公路,而且减免品种进一步增加,主要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

5. 花卉产业扶持政策

没有,也不可能有。政府不会对花卉业作补贴的。加上现在国家出了廉政政策,公务员不能用公费买东西。比如说是今年的花卉就比往年卖出的少,就是因为没有了一些政府部门采购。

6. 花卉行业政策风险与对策分析

不少人更是想自己也去开一家花店算了,普通的花店跟花卉市场卖的价格差距很大,这利润是真的有一倍以上的,开一家花店那还不是非常赚钱啊。

其实开花店大家还是必须要想清楚的,别看好像玫瑰批发只需要两块钱一朵,过节的时候就可以卖10块,利润那么高,但是到底赚不赚钱,可能还是花店老板才更有发言权。

一位花店老板就说现在工一个花店成本并不低,在小区的店铺开的话都需要一个月万八千的,一般人都不敢去开,所以只会选择一些房租比较便宜的地方开,一个月房租也需要5000块钱了。人工就不算了,就再上水电跟其它费用,那一个月的固定支出都是需要8000块钱的,这意味着每天至少要赚够250块钱才可以不亏本。

但是老板就说一般的小花店也只能去花卉市场批发,这已经是二手花了。因为批发市场的花去昆明花卉市场批发的,那才是最便宜的。所以利润真没有大家想象中的高。

个人去过花卉市场买需要5块钱一朵的,而这些花店老板去拿货大概也要4块钱一朵,然后在自己的花店里面卖6块钱一朵。反正就是拿得越多货越便宜,主要还是看有没有熟人渠道,有的话3块一朵也可以拿到,那样就有一倍利润了。

虽然花店零售利润还有一倍,但是平时靠个人买花基本很难回本,大都是承包一些婚礼开业这样的大需求,那才是可以赚到大钱。靠普通消费者赚钱的话也就是520跟东西方两个情人节才赚钱,平时如果接不到开业的鲜花订单,那基本上就是赚不到钱的。

而且花买回来卖不掉是会凋谢的,这可就是直接亏本了,很多生意不太好的老板就会说亏本,那就是因为损耗太大了。反正开花店一个月能赚一万块都非常好的了,一般的花店老板也就是跟打工差不多,一个月赚个三五千块钱而已。

总之,开花店不容易的,利润看着高,但是竞争太激烈,没有人脉跟客源的话,还是不建议开,太容易亏本了。

7. 花卉市场政策

第一条 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再生资源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统称“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的回收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第五条 国家鼓励以环境无害化方式回收处理再生资源,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二章 经营规则

第六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七条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八条 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回收非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除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前款所列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通过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收购合同的方式交售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合同中应当约定所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名称、数量、规格,回收期次,结算方式等。

第十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

出售人为单位的,应当查验出售单位开具的证明,并如实登记出售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出售人为个人的,应当如实登记出售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

登记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一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有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时,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发现的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扣押,并开列扣押清单。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经查明不是赃物的,应当依法及时退还;经查明确属赃物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再生资源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全过程应当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

第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从事旧货收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旧货流通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再生资源回收可以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固定地点回收等方式。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等形式与居民、企业建立信息互动,实现便民、快捷的回收服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再生资源发展的政策,组织实施再生资源利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

公安机关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和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建设、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城市规划,依法对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和清理整顿。

第十六条 商务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国范围内再生资源回收的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

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设置负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机构,并配备相应人员。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规划。

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包括社区回收、中转、集散、加工处理等回收过程中再生资源停留的各类场所。

第十八条 跨行政区域转移再生资源进行储存、处置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是行业自律性组织,履行如下职责:

(一)反映企业的建议和要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制定并监督执行行业自律性规范;

(三)经法律法规授权或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

(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协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 罚 则

第二十条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而擅自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处罚。

凡超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三条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一、二款规定,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未如实进行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依据《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或屡教不改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侵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性废旧金属”,是指用于建筑、铁路、通讯、电力、水利、油田、市政设施及其他生产领域,已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的金属材料和金属制品。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建设部负责解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发展改革(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本办法,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8. 关于花卉的政策

在楼顶种花,物业不能强行清理拆除,但是物业有权要求业主拆除。楼顶属于公共区域,不属于某个业主所有。

单个业主私自在楼顶种花会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同时,物业有公共区域的管理权。如果业主在楼顶上种花,物业有权利要求其搬走或清理。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不能私自更改公共区域的使用用途或是占用公共区域。在楼顶种花,不仅不符合规定,还会对其他住户造成影响。

首先,楼顶种花会增加楼顶的承重荷载,植物的枝叶也会引起楼顶排水口堵塞。

其次,浇花、灌溉等用水行为,可能会引起顶层住户屋顶渗水的情况。最后,施肥带来的异味、花草引来的蚊虫都会影响其他住户。

因此,在楼顶种花,会给自己、其他住户以及物业都带来不便。

此外,有的房地产商会承诺买顶楼送花园,其实这不是合理合法的行为。楼顶是整体业主共有的。

楼顶的占有、使用等权利是整体业主共同支配的。即使房地产商给出某些承诺,这一承诺也不可以妨碍整体业主的楼顶支配权。

9. 花卉花艺发展及对策

现在,西方式插花艺术又有了显著的变化和发展,形式上既有传统的的大堆头式插花,又有现代的大堆头式插花,但更多的是具有强烈时代气息的自由式、组合式、抽象式插花。

花材应用的更加广泛,常选用一些非植物的材料,如尼龙丝、金属网、铝、铜、铁、塑料、砖、石等,和鲜花一起构成插花作品,更富于表现力与装饰性。形成了西方现代式插花。另外一个重大的新进展是架构式和非架构式现代花艺设计的兴起。再一个进展是插花向商业化发展,室外大型花艺、舞台花卉装饰和大型橱窗花艺等甚为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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